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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實習就業管理辦法 |
發布時間:2016-08-16 13:03:10 |
院第[2006]7號
為規范學生實習就業工作,特制定本辦法。
一、關于推薦學生就業
(一)推薦學生就業由就業指導辦公室統一負責,學生科、各專業部及相關科室要積極做好配合工作。
(二)推薦學生就業按如下程序進行:
1、就業指導辦公室及相關部、科室通過走訪、電話、信件、網絡等多種形式,主動聯系用人單位。
2、就業指導辦公室在考察用人單位資質及情況后,向主管校長提報《考察單位報告表》(附件一),報告表內容主要包括:用人單位情況、招聘的崗位、人數、待遇、勞動協議、培訓、費用及推薦的范圍、方式和錄用時間等。
3、主管校長審核批準后,由就業指導辦公室發布招工信息,學生自愿報名。
4、報名學生到就業辦公室領取《應聘(招工)報名表》(附件二),個人填寫好后,請班主任簽字批準,由班主任交專業部,專業部會齊后,交教務科、學生科審查。教務科、學生科要嚴格按照學校有關推薦學生就業的規定,本著“優者先推,差者暫緩”的原則,對推薦的學生進行審查,審查合格學生由專業部將其報名表交就業指導辦公室。
5、就業指導辦公室及有關專業部,要組織好用人單位的說明會及招聘的考試、面試、體檢等工作。
6、就業指導辦公室將用人單位考核合格學生的名單報主管校長,經同意后,填寫《學生就業通知單》(附件三),通知相關專業部及教務科、學生科,并張榜公布。
7、考核錄用的學生在就業前要到學生科領取《離校審批表》(附件四),到相關部門辦理離校手續。辦完離校手續后,將《離校審批表》交回學生科,學生科出據《離校通知單》(附件五)!峨x校通知單》要一式兩份,一份交就業辦,一份交專業部。
8、就業指導辦公室和專業部在收到《離校通知單》后,方可允許學生赴單位報到。
9、就業指導辦公室和相關專業部要對即將就業的學生召開座談會,布置今后有關教學事宜,提出具體要求,按時集中離校。
10、一次性就業學生較多時,就業指導辦公室及專業部需派人送學生到用人單位。
(三)學生就業后,一律不準在校住宿。各項費用按有關規定清算,不能結算清有關費用的,不推薦就業(取消資格)。
(四)學校推薦學生就業原則上每人只有一次。凡經學校推薦或個人找到就業單位者,因個人原因又返回學校的,原則上不再予以推薦就業和升學。
二、關于就業學生返校復學
(一)就業學生到就業單位后,如確系不能適應單位工作和生活,要在上崗后一周內向單位提交書面申請,待得到批準后持證明及家長意見回校辦理復學手續。如原班級建制因學生就業不存在的,個人應暫時回家等待學校新就業信息。就業信息將通過上網或校內張貼等形式予以公布
(二)學生離開就業單位返校,必須在規定的行程時間內到校報到,無故逾期不到按曠課辦理。
(三)就業學生因各種原因返校后,要到就業指導辦公室領取并填寫《返校申請表》(附件六),由就業辦審核后,將表交學生科和專業部。學生科和專業部根據學習條件決定學生上課學習或在家中等待就業信息,就業信息將通過上網或校內張貼等形式予以公布。
三、關于學生2+1實習
根據全國職教會議精神,為給學生創造更好的就業機會,學校自2004級學生開始實行2+1教學模式,并制定如下管理辦法。
(一)實行2+1實習(就業)的學生,在升入三年級后,一律安排到單位實習(就業),實習滿一年,經考核合格,可持實習證明及實習成績,到學校領取畢業證。經實習單位和個人同意,雙方辦理就業聘用手續者可直接就業。實習是教學過程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學籍管理的重要內容。實習期間內,未經學校批準,學生不允許擅自離開實習單位,違者按曠課處理。
(二)為及時把握就業機會,根據實習(就業)單位情況,學?勺们樘崆敖M織安排學生進行實習(就業)。實習(就業)的學生要與學校簽署實習(就業)協議。
(三)實習期間各專業部對參加實習(就業)工作的學生負管理的主要責任,要指定專人進行管理和追蹤教育,制定相應學習考核和管理制度,對考核情況要進行登記造冊,各項考核成績合格者方可準予畢業。
(四)學生赴單位實習(就業)前,應一次性交清第三年學費,否則不能參加實習。
(五)注冊3+2的學生可根據本人自愿在實習期間允許參加轉段考試。
(六)學生在實習期間要按時參加學校規定課程的考試考核。按學校安排,由專業部通知實習學生(含3+2轉段考試)。
(七)實習的學生,實習期間應嚴格遵守實習單位的各項規章制度,強化安全意識,如發生工傷或意外事故,由實習單位及時處置。
(八)實習(就業)的學生,實習期滿原則上應直接就業,如不能就業,在畢業前仍可享受學校就業指導和推薦。
(九)實習的學生實習期滿后,要按規定向學校提供有實習單位填寫蓋章的實習鑒定表,否則視為實習成績不合格,不予畢業。
(十)就業指導辦公室及各專業部要及時與實習(就業)單位、實習(就業)學生及學生家長進行溝通和追蹤調查,反饋有關信息,指導今后工作。
四、關于學生自行聯系實習(就業)
(一)學生進入三年級學習階段,可自行聯系實習(就業)單位。
(二)自行安排實習(就業)的學生,應向學校就業指導辦公室出示接收單位的證明,并填寫有家長親筆簽名的《學生自行安排實習申請表》(附件七),由班主任、專業部簽署意見,最后經就業指導辦公室核準、備案,并通知教務科、學生科。專業部對其實習期間的學習和實習提出要求后,方可辦理離校手續。
(三)辦理離校的學生到學生科領取《離校審批表》,到相關部門辦理完離校手續后,將《離校審批表》交學生科備案,然后才能離校。
(四)聯系好實習單位的學生,離校前要交清第三年的學費,住宿費按不在學校住宿的時間清算。
(五)自行聯系實習(就業)的其它條款同“關于學生2+1實習”。
五、其它
(一)就業指導辦公室要將省人事廳核發的《大中專就業協議書》發給所需要的學生。
(二)學生科要對畢業的學生,核準發放畢業證和寄發檔案。就業指導辦公室負責辦理畢業學生的派遣及戶口遷移工作。
(三)學生就業需崗前培訓時,就業指導辦公室負責提供名單,各專業部按照用人單位的意見,進行教學實習計劃的制定、師資安排、教學實施及管理、考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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